ELEMENTS (圓方) 允許寵物進入並逗留於場內,但需遵守以下條款及細則。帶同寵物入內,即表示閣下已經閱讀、理解並同意本條款及細則。
1. 只允許飼養的寵物狗和貓(「寵物」)進入本商場範圍。除非事先得到圓方管理處的書面同意,否則所有其他動物均被禁止進入 。
2. 寵物主人須遵守所有適用法律、法規、條款及細則,以及圓方職員的指示。如發現寵物主人違反任何本條款及細則及/或本公司認為該寵物的行為對他人造成威脅及/或干擾,本公司有權拒絕該寵物主人及其寵物進入圓方或要求該寵物主人及其寵物立即離開。
3. 寵物主人須自行確保自身、其寵物及/或其財產及/或財物安全,並須對他人及/或他人的寵物在圓方期間遭受的任何修害及/或對他人的財產及/或財物造成的任何損壞及/或損失全權負責。本公司不對任何此類傷害、損害及 /或損失承擔任何責任,無論此類傷害、損害及/或損失是由本公司還是其他原因造成的。
4. 「格鬥狗隻」或其他被歸類在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 167D 章)) 「已知危 險狗隻」 均不得進入圓方商場。
5. 於本商場室內範圍,寵物主人必須將其寵物放置於寵物車或寵物袋內,或以手抱方式逗留於場內。
6. 寵物主人可攜同其寵物於平台範圍內散步,唯在任何時間都必須繫上長度不超過1.5米之繩帶。
7. 根據法例規定,任何人仕不得攜帶寵物進入食肆範圍及超級市場,違反人士或會被檢控。
8. 寵物主人應保持平台位置的清潔及衛生。寵物主人應立即清理其寵物的排泄物,並使用自己的密封袋子、容器及/或工具,適當地處理寵物的排泄物。
9. 本條款及細則的解釋權歸圓方。如有任何爭議,以本公司對各方作出的最終決定(包括對本條款及細則的解釋)為準。
10.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文版本僅供參考,若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的規定不一致,以英文版本為準。
11. 本條款及細則,導盲犬及執行法定工作的狗隻除外 。
本條款及細則由ELEMENTS (圓方)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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