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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友善须知ELEMENTS (圆方) 允许宠物进入并逗留于场内,但需遵守以下条款及细则。带同宠物入内,即表示阁下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本条款及细则。
1. 只允许饲养的宠物狗和猫(「宠物」)进入本商场范围。除非事先得到圆方管理处的书面同意,否则所有其他动物均被禁止进入 。
2. 宠物主人须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及细则,以及圆方职员的指示。如发现宠物主人违反任何本条款及细则及/或本公司认为该宠物的行为对他人造成威胁及/或干扰,本公司有权拒绝该宠物主人及其宠物进入圆方或要求该宠物主人及其宠物立即离开。
3. 宠物主人须自行确保自身、其宠物及/或其财产及/或财物安全,并须对他人及/或 他人的宠物在圆方期间遭受的任何修害及/或对他人的财产及/或财物造成的任何损坏及/或损失全权负责。本公司不对任何此类伤害、损害及 /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此类伤害、损害及/或损失是由本公司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
4. 「格斗狗只」或其他被归类在 (根据《危险狗只规例》(第 167D 章)) 「已知危 险狗只」 均不得进入圆方商场。
5. 于本商场室内范围,宠物主人必须将其宠物放置于宠物车或宠物袋内,或以手抱方式逗留于场内。
6. 宠物主人可携同其宠物于平台范围内散步,唯在任何时间都必须系上长度不超过1.5米之绳带。
7. 根据法例规定,任何人仕不得携带宠物进入食肆范围及超级市场,违反人士或会被检控。
8. 宠物主人应保持平台位置的清洁及卫生。宠物主人应立即清理其宠物的排泄物,并使用自己的密封袋子、容器及/或工具,适当地处理宠物的排泄物。
9. 本条款及细则的解释权归圆方。如有任何争议,以本公司对各方作出的最终决定 (包括对本条款及细则的解释)为准。
10. 本条款及细则的中文版本仅供参考,若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的规定不一致,以英文版本为准。
11. 本条款及细则,导盲犬及执行法定工作的狗只除外 。
本条款及细则由ELEMENTS (圆方)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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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问题或需要任何协助,欢迎致电礼宾处服务热线 2735 5234 与我们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