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MENTS CLUB 计划条款及细则

1 - 计划
(1.1) ELEMENTS CLUB 会员奖赏计划(下称「本计划」)由 ELEMENTS 圆方向客户提供。 在本计划下,ELEMENTS CLUB 会员(下称「会员」)累积足够之 ELEMENTS 积分后,可兑换奖赏(下称「奖赏」)。

(1.2) 本计划将持续对合资格会员开放,直至 ELEMENTS 圆方终止本计划为止。

 

2 - 资格及会籍

(2.1) 本计划开放予公众透过 ELEMENTS APP 登记参与。 部分客户亦可能获邀参与,惟须受其邀请函之条款及细则约束。

(2.1.1) 客户成功以电邮地址登记有效帐户后,必须透过 ELEMENTS APP 完成电邮验证程序及设定个人密码,方可成为会员。

(2.1.2) 每位会员同一时间内只可持有一个会籍。

(2.2) 会籍资格由 ELEMENTS 圆方全权酌情决定。 ELEMENTS 圆方就个人是否符合会籍资格之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具约束力,不可争辩。

(2.3) 会员确认并同意,ELEMENTS 圆方可全权酌情随时修改、限制、暂停、撤销或终止本计划(全部或部分),而无须事先通知有关会员,惟本文另有明确规定者除外。

(2.4) 若 ELEMENTS 圆方认为会员滥用本计划之任何权益、未能遵守本文任何条款及细则,或向 ELEMENTS 圆方作出任何虚假陈述,ELEMENTS 圆方保留权利终止该会员之会籍或撤销该会员所赚取之所有 ELEMENTS 积分。 ELEMENTS 圆方之决定为最终且具决定性。

 

3 - ELEMENTS CLUB 会籍资格及有效期

(3.1) 会籍有效期为 365 天,自会员登记、续会、升级或降级至当前会籍级别之日起计算。(例子:如会籍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开始,会籍有效期将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

(3.2) ELEMENTS CLUB 设有五个会籍级别:红级、银级、金级、白金级及钻石级。

(3.2.1) 级别晋升准则受第 3.1 条及第 3.2.2 条规限,会籍级别根据累积消费如下晋升:

级别升级要求
钻石级成为白金级会员起计,年度累积消费达港币 1,500,000 元*
白金级成为金级会员起计,年度累积消费达港币 500,000 元*
金级成为银级会员起计,年度累积消费达港币 200,000 元*
银级成为红级会员起计,同日消费满港币 30,000 元; 或红级会员后 30 日内消费满 100,000 元
红级透过 ELEMENTS APP 免费登记

*或 ELEMENTS CLUB 不时决定之其他消费金额。

(3.2.2) 无论会员于当前会籍年度内消费超出规定金额多少,会员每次只能晋升一个会籍级别。 一旦达到所需消费要求,升级将于七 个 工作天内处理,新会籍级别有效期为 365 天。

(3.2.3) 会籍升级时,超出升级要求之任何剩余消费金额或超额消费,并不会计入未来会籍续期或后续升级。

(3.2.4) 未能符合升级资格会员于会籍年度内未能达到下一级别之合资格消费要求:

会籍将自动续期 365 天,级别为当前级别或下一较低级别(视乎当前会籍年度内累积之总消费而定); 及

所有剩余之 ELEMENTS 积分及于该合资格期内累积之消费将被取消并重置为零。

(3.3) 会籍续期:

级别续会要求
钻石级年度累积消费港币 1,500,000 元*
白金级年度累积消费港币 500,000 元*
金级年度累积消费港币 200,000 元*
银级年度累积消费港币 100,000 元*

*或 ELEMENTS CLUB 不时决定之其他消费金额。

(3.3.1) 会籍届满时将自动续期 365 天。 若未达到当前级别之消费要求,会籍将自动降一级并续期 365 天。

(3.3.2) 所有剩余之 ELEMENTS 积分及年度累积消费将重置为零。

(3.3.3) 会籍续期时,超出续会要求之任何剩余消费金额或超额消费,并不会计入未来会籍续期或后续升级。

(3.4) 会籍权益会员根据其会籍级别享有不同权益,详情载于 ELEMENTS APP。 若会员于会籍年度内级别变更,新权益及配额将立即生效,会籍有效期将根据级别变更之性质作出调整。

 

4 - 赚取 ELEMENTS 积分

(4.1) 积分累积会员可根据交易时之会籍级别赚取 ELEMENTS 积分:

级别消费ELEMENTS 积分
钻石级港币1元1.5
白金级港币1元1.25
金级港币1元1
银级港币1元1
红级港币2元1

(4.1.1) 于 ELEMENTS 圆方内之合资格商户(定义见 ELEMENTS 圆方网站 www.elementshk.com 所列之参与商户)消费,每张港币 100 元或以上之收据,并以电子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扣账卡、支付宝、微信支付、 Apple Pay、Google Pay、易办事或 ELEMENTS 圆方不时允许之其他电子支付方式)付款,方符合资格登记赚取 ELEMENTS 积分。(4.1.2) 支付金额或 ELEMENTS 积分余额如有小数字,将下舍入至最接近之整数。

(4.1.3) 会员可兑换 ELEMENTS 积分以换取 ELEMENTS APP 所示之奖赏,或根据 ELEMENTS 圆方釐定之任何特别奖赏推广计划之奖赏。 ELEMENTS 圆方保留权利随时更改 ELEMENTS 积分赚取率,而无须事先通知。

(4.2) 收据登记每张打印收据及相应付款存根必须于指定柜位登记,或透过 ELEMENTS APP 提交。 ELEMENTS 积分将根据有效收据及付款存根上显示之总消费计算。 会员或有机会透过指定推广活动获赠额外奖赏积分或其他优惠。

(4.2.1) 交易必须于购物日起计 30 天内,或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或之后(以较后者为准)登记, 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会籍到期日。 ELEMENTS 积分只会根据会员登记适用会籍级别后之消费计算。

(4.2.2) 会员必须保留所有证明文件,由收据登记日期起计 12 个月,或直至所有文件已妥善提交作核实为止。

(4.2.3) 会员于 ELEMENTS 圆方内所有商户之消费均符合资格累积消费以赚取积分及兑换奖赏,惟以下项目除外:银行、诊所、跨境巴士站、会费缴付、账单缴付、购买礼品卡、购买及使用现金券或礼券、增值卡、 购买商户提供特别折扣或优惠之产品或服务、商品订金及餐饮订座、为八达通卡充值、泊车、婚宴、购买 999.9 黄金及黄金储蓄计划订金(不包括饰金)、期间限定店、餐厅场地之私人及公司活动。 重印、影印或手写收据概不接受。

(4.2.4) 若会员取消购物并获退款,而该购物已赚取奖赏积分,会员必须先退还已赚取之 ELEMENTS 积分,方可向商户要求退款。 若会员试图使用已赚取 ELEMENTS 积分之收据获取退款,ELEMENTS 圆方保留权利从会员帐户中扣除相应积分。 此外,会员必须退还已兑换之奖赏或礼品,或就任何已参与之奖赏活动支付ELEMENTS圆方釐定之适当费用。

(4.2.5) 用作购物之 ELEMENTS 圆方礼券面值,不可用作累积消费以赚取积分/兑换奖赏。(4.2.6) 每张商户打印之收据只可登记一次,用作累积 ELEMENTS 积分或兑换 ELEMENTS 圆方礼券。 交易一经成功提交,不可更改。 只有与 ELEMENTS CLUB 登记会员姓名相同之收据及相应付款存根(如适用),方获接纳作积分登记或奖赏兑换。

(4.2.7) ELEMENTS 圆方职员有权要求会员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与电子付款存根相符之付款收据或交易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或易办事存根副页),以及任何其他相关资料,以作核实及确认有关交易。

(4.2.8) ELEMENTS 圆方保留权利记录及扫描合资格收据及相应电子付款存根,以供内部参考及核实。

(4.2.9) 只有机印收据及相应电子付款存根方获接纳为赚取 ELEMENTS 积分之有效收据。 该等收据必须清晰显示合资格商户名称、商铺地址、发票号码、交易日期、交易金额、付款详情及所购产品或服务项目。 机印收据上显示之合资格商户名称及商铺地址必须与相应付款存根(如适用)上显示者相符。 于戏院消费,会员必须出示正本电影票及相应付款存根方可赚取 ELEMENTS 积分。 所有遭损毁、涂改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之收据将被视作无效。

(4.2.10) 如收据金额超过港币 100,000 元,会员必须亲临奖赏换领处登记。

(4.2.11) 每次登记只可上传单一交易之一张收据及一张相应电子付款存根(如适用)。 包含多张收据或多张来自不同交易之电子付款存根之提交概不接受。

(4.2.12) 系统服务或因应用程序更新、维护或任何其他原因而暂停。 在此期间,会员可前往奖赏换领处登记合资格消费。

(4.2.13) 若 ELEMENTS 圆方怀疑任何交易属欺诈或不当,包括但不限于试图为他人之交易登记 ELEMENTS 积分,ELEMENTS 圆方保留权利暂缓发放或不予计算由此赚取之 ELEMENTS 积分。 在此情况下,会籍或会被暂停参与所有本计划活动以作审核,直至另行通知。

(4.2.14) ELEMENTS 圆方全权保留权利随时更改 ELEMENTS 积分之发放基准(包括奖赏积分数量),而无须事先通知。

(4.2.15) ELEMENTS 积分不设现金价值,不可兑换现金。 ELEMENTS 积分不可出售、购买、转让或过户,惟本文条款另有明确规定或 ELEMENTS 圆方全权酌情于特别计划中允许者除外。(4.2.16) 会员可于 ELEMENTS APP 内查阅已登记及累积之 ELEMENTS 积分。 ELEMENTS 圆方保留权利延迟或押后存入或扣除 ELEMENTS 积分。 除非有明显错误,否则 ELEMENTS APP 内显示之 ELEMENTS 积分将具约束力及决定性。

(4.3) 积分扣除ELEMENTS 圆方可全权决定从会员剩余之 ELEMENTS 积分中扣除:

(4.3.1) 任何被怀疑属可疑或欺诈性记录或由会员赚取之 ELEMENTS 积分;

(4.3.2) 任何错误记录之 ELEMENTS 积分; 及

(4.3.3) 任何与已取消交易相关之 ELEMENTS 积分。

 

5 - 奖赏兑换

(5.1) 会员可根据现行优惠或计划,兑换未逾期之 ELEMENTS 积分以换取奖赏。 ELEMENTS 积分将按先存入先使用之原则使用。 奖赏兑换须视乎会员是否有足够 ELEMENTS 积分及货源供应情况,并以先到先得为准。

(5.1.1) 以 ELEMENTS 积分兑换之实体礼品奖赏(不论于 ELEMENTS APP 或任何其他媒介展示)均按「现状」提供,不附带任何产品责任或任何形式之保证,包括适销性、 不侵犯知识产权或特定用途适用性之保证。 ELEMENTS 圆方不对该等奖赏之使用、有效性、准确性、可靠性或使用结果,或 ELEMENTS APP 上或与 ELEMENTS APP 链接之任何网站上的数据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 在任何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疏忽、遗漏或失责),ELEMENTS圆方均无须就因使用或无法使用奖赏而引致之任何直接、间接、特殊、附带或相应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业务中断或信息或数据损失)承担责任,即使 ELEMENTS 圆方或其代表已获告知可能出现该等损害。(5.2) 所有兑换必须于会员成功向 ELEMENTS CLUB 提交要求后进行,并须累积足够 ELEMENTS 积分及获 ELEMENTS 圆方最终批核。 若 ELEMENTS 积分不足,兑换将不获处理。(5.3) ELEMENTS 圆方保留权利随时更改此等条款及细则,以及兑换所需之 ELEMENTS 积分数量,而无须事先通知。

(5.4) 兑换为礼券(「礼券」)之奖赏须由会员于指定换领处领取。 兑换为实体商品之奖赏须由会员向供应该等商品之商户领取,详情载于 ELEMENTS APP。

(5.4.1) 于 ELEMENTS APP 会员帐户显示之已兑换奖赏,如于奖赏换领/领取日期前未被领取或使用,将自动作废,不设退换奖赏或积分。

(5.4.2) 会员须透过 ELEMENTS APP 兑换奖赏,已兑换之奖赏将存于 ELEMENTS APP 内,直至实体奖赏项目/实体礼品(「奖赏礼品」)被实际领取或使用,或直至所述之奖赏兑换/领取日期结束为止。

(5.5) 会员兑换之所有奖赏均不可兑换现金、撤销或取消,亦不设现金退款。

(5.6) 礼券不可兑换现金。 其使用亦须受供应商户订明之条款及细则约束。

(5.7) 对于本计划下可兑换而非由 ELEMENTS 圆方发出或提供之礼券、商品、产品及服务,ELEMENTS CLUB 并非该等物品之供应商,且对此概不负责。

(5.8) 奖赏必须于 ELEMENTS CLUB 发出之换领通知书上指定之日期或之前领取。 会员因任何理由未能遵办,将导致奖赏自动作废。 为免生疑问,即使用作兑换奖赏之 ELEMENTS 积分将不获退还或存回会员帐户,即使奖赏未被领取,或就礼券而言,因会员自身过失(例如向 ELEMENTS 圆方提供错误联络资料)而导致换领通知书未能送达。

(5.9) 会员于领取奖赏礼品时,应检查礼品状态。 如属礼券,若资料有误,必须于领取后 7 天内退回 ELEMENTS CLUB。 如属损坏或有缺陷之奖赏礼品,会员必须将奖赏礼品连同原包装于 (a) 收到奖赏礼品或 (b) 领取奖赏礼品(视何者适用)之日起计一 (1) 周内退回 ELEMENTS CLUB。

(5.9.1) ELEMENTS 圆方及 ELEMENTS CLUB 均不对奖赏礼品之状况、操作或因使用奖赏礼品而引致之任何损坏、损失或人身伤害负责。 所有关于已兑换奖赏之产品责任、保养或查询应直接向原供应商或制造商提出。 任何有关奖赏(包括质量或其他方面)之争议应由会员与供应商或制造商解决。 除 ELEMENTS圆方可能就其自身产品提供之有限保证外,否则ELEMENTS圆方对任何产品保证问题或奖赏之质量或适用性不承担责任,亦无义务解决该等争议或对争议本身负责。

(5.10) 所有奖赏供应量有限,并可能受兑换地点及时间限制。 ELEMENTS CLUB保留权利,于该物品被兑换前,全权酌情随时中止任何物品或替换为价值相若之类似物品,而无须事先通知。 ELEMENTS CLUB 不保证任何奖赏礼品会持续供应。

(5.11) 如有任何关于兑换之查询,会员应直接书面联络 ELEMENTS CLUB。

 

6 - ELEMENTS APP

(6.1) 每位会员可使用有效电邮地址及密码登录 ELEMENTS APP。

(6.2) 会员可通过 ELEMENTS APP 登录其会员帐户,该帐户仅供会员本人使用。 会员不得使用,或明知而允许任何其他人士使用该帐户或相关服务、信息及/或报告,以进行或涉及任何非法目的或活动。 若会员知悉有此等使用,应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通知 ELEMENTS 圆方。

(6.2.1) 会员必须于营业时间内,透过 ELEMENTS APP于指定礼宾服务柜位出示其电子会员卡以作查询。

(6.3) ELEMENTS APP 允许会员访问其电子会员卡(下称「电子会员卡」)及会员帐户,以查阅 ELEMENTS 积分余额并浏览最新兑换记录。

(6.4) 会员应本着诚信原则,并尽合理努力及谨慎态度保管其电邮地址及密码。 会员在任何时候及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向任何他人披露其电邮地址或密码。

(6.5) 会员须对电邮地址及/或密码意外或未经授权向任何他人披露承担全部责任,并须承担电邮地址或密码被未经授权人士使用或用于未经授权用途之风险。

(6.6) 一旦知悉或怀疑电邮地址及/或密码已向任何未经授权人士披露,或服务遭未经授权使用,会员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亲身通知 ELEMENTS 圆方(ELEMENTS 圆方可要求会员书面确认所提供的任何细节)。 在ELEMENTS圆方实际收到该通知前,会员须对未经授权人士或未经授权用途使用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6.7) ELEMENTS 圆方将提供通过 ELEMENTS APP 收到指示之建议或确认。 该等建议或确认应被视为于传送后实时由会员接收,会员有责任检查该等建议或确认。 若会员未在通常所需时间内收到该等建议或确认,会员有责任向 ELEMENTS圆方查询。

(6.8) ELEMENTS APP 所提供的任何帐户资料或奖赏兑换要求仅供参考。 除非能证明资料确有错误,否则ELEMENTS圆方所记录的帐户资料及奖赏兑换要求将视为最终且具决定性。

(6.9) 会员于登记收据、兑换奖赏或进行任何相关作时(如适用),应确保其流动装置网络连接稳定。

(6.10) ELEMENTS 圆方保留全部及最终权利及酌情权,以决定是否就任何可疑或无效收据(包括但不限于上传照片不清晰、重复提交或现金交易等)向会员授予 ELEMENTS 积分。 该等收据之处理时间或较正常情况为长。 ELEMENTS 圆方亦保留权利,不时修订会员通过 ELEMENTS APP 提交以赚取 ELEMENTS 积分之资料。 如有任何争议,ELEMENTS 圆方将拥有最终决定权。

 

7 - 知识产权

(7.1) ELEMENTS CLUB 传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品及 ELEMENTS APP)之组成部分,包括文字、图像、标志、设计及相片,均受香港及国际版权法保护。 未经 ELEMENTS 圆方明确许可,不得复制或使用。

(7.2) 兹同意及确认,与该等标志及/或图像相关或从其使用产生之所有知识产权均归 ELEMENTS 圆方所有。

 

8 - 资料私隐

(8.1) 会员所提供之个人资料乃运作 ELEMENTS CLUB及相关推广活动所必需,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奖赏及优惠。 该等个人资料亦可能用于持续研究、计划发展,以及向会员传递最新消息及信息。 若会员未能提供或更新所需资料,ELEMENTS CLUB可能无法向该会员提供会籍及相关优惠,并可能导致会籍被暂停。

(8.2) 所有资料均会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之私隐政策处理。 资料或会传送予第三方、供应商及参与任何联合推广之机构,以便进行推广后勤工作(相关之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将于宣传品展示)、向会员发放优惠,以及传递最新消息、资料、广告及宣传资料。 ELEMENTS CLUB之推广活动及优惠亦可能透过短讯发送予会员。 会员可选择不接收与 ELEMENTS CLUB/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或未参与任何推广之其他机构无关之通讯,只需剔选拒收选项。

(8.3) 会员有权根据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之私隐政策声明,要求查阅及更正 ELEMENTS 圆方所持有之任何个人资料。 处理此等要求或会收取行政费用。

(8.4) 会员有责任向 ELEMENTS CLUB 提供其最新及正确之资料(例如电邮地址)。 若会员因未能通知 ELEMENTS CLUB 电邮地址变更而招致任何损失,ELEMENTS CLUB 概不负责。 若会员更改电邮或电话号码,必须透过 ELEMENTS APP 更新。 任何过时资料可能导致丧失应享权益/优惠。

(8.5) 会员个人资料之收集及其使用受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之资料私隐声明规管。

 

9 - 一般条款

(9.1) 会员提供的资料、于登记参与本计划时收集之资料,或因会员兑换奖赏、购物及其他交易而产生之资料,将由 ELEMENTS 圆方用于管理本计划、市场规划、研究及其他相关市场推广用途。 ELEMENTS 圆方可将该等资料传递予其授权服务供应商,以作计划管理、数据处理、兑换管理、分析及其他与本计划相关之用途。 会员接纳并参与本计划,即同意此等使用。

(9.2) 该等资料亦可能由 ELEMENTS 圆方用于向会员传达最新消息及推广资料。 会员有权随时联络 ELEMENTS CLUB 或 ELEMENTS 圆方拒绝接收此等通讯。

(9.3) ELEMENTS 圆方保留权利,于其认为必要时随时修订或暂停本计划或本文之条款及细则,而无须事先通知,亦无须给予任何理由。 若 ELEMENTS 圆方决定取消、修订或暂停本计划或本文所述之条款及细则,ELEMENTS 圆方可(但无义务)以其认为适当之方式向会员发出预先通知。

(9.4) ELEMENTS 圆方未执行某项条款及细则,不构成 ELEMENTS 圆方放弃该条款及细则。

(9.5) ELEMENTS 圆方对因兑换奖赏而产生之任何申索、损失、成本、开支或任何性质之损害赔偿概不负责。

(9.6) 涉及累积 ELEMENTS 积分或兑换奖赏之怀疑或实际欺诈及/或怀疑或实际滥用行为,可能导致累积之 ELEMENTS 积分即时作废,以及终止会员参与本计划之资格,且不影响 ELEMENTS 圆方可能拥有之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无论是普通法还是衡平法上的)。

(9.7) 所有关于本计划资格、ELEMENTS 积分累积或奖赏兑换之问题或争议,将由 ELEMENTS 圆方全权酌情决定。

(9.8) ELEMENTS CLUB 会籍及积分不可转让予其他会员。

(9.9) ELEMENTS 积分不足之奖赏兑换将不获处理。

(9.10) 所有兑换之奖赏均不设试用期。

(9.11) ELEMENTS 圆方就本计划一切事宜之决定为最终决定。

 

10 - 免责声明

(10.1) ELEMENTS 圆方及其可能用于执行及管理本计划之任何代理或承办商(如有)均不保证或声明(直接或间接):

(10.1.1) 参与及/或存取本计划全部或部分、计划材料、内容、信息及/或其中所含功能将不中断、及时、安全及无误。

(10.1.2) 会员兑换之奖赏礼品质量将在任何方面符合会员之期望。 ELEMENTS 圆方亦不对会员兑换之任何奖赏之适销性、对会员目的之适用性或适用用途作出任何保证或声明。

(10.2) 透过互联网下载或 以其他方式获取之任何材料均由会员自行决定及承担风险。 会员亦须对其电脑系统因下载而遭受之任何损坏或数据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10.3) 责任限制:在不影响前述条文之原则下,会员明确理解及同意,ELEMENTS 圆方及其代理概不负责 (a) 因会员登记参与本计划、使用本计划、兑换奖赏及使用奖赏礼品而产生之任何损失、成本及损害赔偿;  (b) 任何间接、附带、特殊、相应或惩罚性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数据或其他无形损失之损害赔偿,即使 ELEMENTS 圆方及其合作伙伴已获告知可能因会员参与本计划及/或其兑换和使用奖赏而产生该等损害赔偿。

(10.4) 通知:向会员发出之通知可透过电邮或电话进行。 ELEMENTS APP 亦可能通过向会员显示通知或通知链接,一般性地就条款及细则变更或其他事宜发出通知。

(10.5) 管辖法律:本文列出之条款及细则须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就本段而言,「人士」指按情况属自然人或法人实体(不论是否具有独立法律地位)。

(10.6) ELEMENTS 圆方保留权利随时修订条款及细则,而无须事先通知。

(10.7) 如有任何因本计划产生之争议,ELEMENTS 圆方之决定为最终决定。

(10.8) 如条款及细则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应以 ELEMENTS 圆方网站公布之英文版本为准。

 

最新更新于 2025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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