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MENTS CLUB 計劃條款及細則

1 - 計劃

(1.1) ELEMENTS CLUB 會員獎賞計劃(下稱「本計劃」)由 ELEMENTS 圓方向客戶提供。在本計劃下,ELEMENTS CLUB 會員(下稱「會員」)累積足夠之 ELEMENTS 積分後,可兌換獎賞(下稱「獎賞」)。

(1.2) 本計劃將持續對合資格會員開放,直至 ELEMENTS 圓方終止本計劃為止。

 

2 - 資格及會籍

(2.1) 本計劃開放予公眾透過 ELEMENTS APP 登記參與。部分客戶亦可能獲邀參與,惟須受其邀請函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2.1.1) 客戶成功以電郵地址登記有效帳戶後,必須透過 ELEMENTS APP 完成電郵驗證程序及設定個人密碼,方可成為會員。

(2.1.2) 每位會員同一時間內只可持有一個會籍。

(2.2) 會籍資格由 ELEMENTS 圓方全權酌情決定。ELEMENTS 圓方就個人是否符合會籍資格之決定為最終決定,並具約束力,不可爭辯。

(2.3) 會員確認並同意,ELEMENTS 圓方可全權酌情隨時修改、限制、暫停、撤銷或終止本計劃(全部或部分),而無須事先通知有關會員,惟本文另有明確規定者除外。

(2.4) 若 ELEMENTS 圓方認為會員濫用本計劃之任何權益、未能遵守本文任何條款及細則,或向 ELEMENTS 圓方作出任何虛假陳述,ELEMENTS 圓方保留權利終止該會員之會籍或撤銷該會員所賺取之所有 ELEMENTS 積分。ELEMENTS 圓方之決定為最終且具決定性。

 

3 - ELEMENTS CLUB 會籍資格及有效期

(3.1) 會籍有效期為 365 天,自會員登記、續會、升級或降級至當前會籍級別之日起計算。

(例子:如會籍於 2025 年 11 月 1 日開始,會籍有效期將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

(3.2) ELEMENTS CLUB 設有五個會籍級別:紅級、銀級、金級、白金級及鑽石級。

(3.2.1) 級別晉升準則

受第 3.1 條及第 3.2.2 條規限,會籍級別根據累積消費如下晉升:

級別升級要求
鑽石級成為白金級會員起計,年度累積消費達港幣 1,500,000 元*
白金級成為金級會員起計,年度累積消費達港幣 500,000 元*
金級成為銀級會員起計,年度累積消費達港幣 200,000 元*
銀級成為紅級會員起計,同日消費滿港幣 30,000 元;或紅級會員後 30 日內消費滿港幣 100,000 元
紅級透過 ELEMENTS APP 免費登記

*或 ELEMENTS CLUB 不時決定之其他消費金額。

(3.2.2) 無論會員於當前會籍年度內消費超出規定金額多少,會員每次只能晉升一個會籍級別。一旦達到所需消費要求,升級將於七 (7) 個工作天內處理,新會籍級別有效期為 365 天。

(3.2.3) 會籍升級時,超出升級要求之任何剩餘消費金額或超額消費,並不會計入未來會籍續期或後續升級。

(3.2.4) 未能符合升級資格

會員於會籍年度內未能達到下一級別之合資格消費要求:

會籍將自動續期 365 天,級別為當前級別或下一較低級別(視乎當前會籍年度內累積之總消費而定);及

所有剩餘之 ELEMENTS 積分及於該合資格期內累積之消費將被取消並重置為零。

(3.3) 會籍續期:

級別續會要求
鑽石級年度累積消費港幣 1,500,000 元*
白金級年度累積消費港幣 500,000 元*
金級年度累積消費港幣 200,000 元*
銀級年度累積消費港幣 100,000 元*

*或 ELEMENTS CLUB 不時決定之其他消費金額。

(3.3.1) 會籍屆滿時將自動續期 365 天。若未達到當前級別之消費要求,會籍將自動降一級並續期 365 天。

(3.3.2) 所有剩餘之 ELEMENTS 積分及年度累積消費將重置為零。

(3.3.3) 會籍續期時,超出續會要求之任何剩餘消費金額或超額消費,並不會計入未來會籍續期或後續升級。

(3.4) 會籍權益

會員根據其會籍級別享有不同權益,詳情載於 ELEMENTS APP。若會員於會籍年度內級別變更,新權益及配額將立即生效,會籍有效期將根據級別變更之性質作出調整。

 

4 - 賺取 ELEMENTS 積分

(4.1) 積分累積

會員可根據交易時之會籍級別賺取 ELEMENTS 積分:

級別消費ELEMENTS 積分
鑽石級港幣 1 元1.5
白金級港幣 1 元1.25
金級港幣 1 元1
銀級港幣 1 元1
紅級港幣 2 元1

(4.1.1) 於 ELEMENTS 圓方內之合資格商戶(定義見 ELEMENTS 圓方網站 www.elementshk.com所列之參與商戶)消費,每張港幣 100 元或以上之收據,並以電子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扣賬卡、支付寶、微信支付、Apple Pay、Google Pay、易辦事或 ELEMENTS 圓方不時允許之其他電子支付方式)付款,方符合資格登記賺取 ELEMENTS 積分。

(4.1.2) 支付金額或 ELEMENTS 積分餘額如有小數位,將下捨入至最接近之整數。

(4.1.3) 會員可兌換 ELEMENTS 積分以換取 ELEMENTS APP 所示之獎賞,或根據 ELEMENTS 圓方釐定之任何特別獎賞推廣計劃之獎賞。ELEMENTS 圓方保留權利隨時更改 ELEMENTS 積分賺取率,而無須事先通知。

(4.2) 收據登記

每張列印收據及相應付款存根必須於指定櫃位登記,或透過 ELEMENTS APP 提交。ELEMENTS 積分將根據有效收據及付款存根上顯示之總消費計算。會員或有機會透過指定推廣活動獲贈額外獎賞積分或其他優惠。

(4.2.1) 交易必須於購物日起計 30 天內,或於 2025 年 11 月 1 日或之後(以較後者為準)登記,並且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會籍到期日。ELEMENTS 積分只會根據會員登記適用會籍級別後之消費計算。

(4.2.2) 會員必須保留所有證明文件,由收據登記日期起計 12 個月,或直至所有文件已妥善提交作核實為止。

(4.2.3) 會員於 ELEMENTS 圓方內所有商戶之消費均符合資格累積消費以賺取積分及兌換獎賞,惟以下項目除外:銀行、診所、跨境巴士站、會費繳付、賬單繳付、購買禮品卡、購買及使用現金券或禮券、增值卡、購買商戶提供特別折扣或優惠之產品或服務、商品訂金及餐飲訂座、為八達通卡充值、泊車、婚宴、購買 999.9 黃金及黃金儲蓄計劃訂金(不包括飾金)、期間限定店、餐廳場地之私人及公司活動。重印、影印或手寫收據概不接受。

(4.2.4) 若會員取消購物並獲退款,而該購物已賺取獎賞積分,會員必須先退還已賺取之 ELEMENTS 積分,方可向商戶要求退款。若會員試圖使用已賺取 ELEMENTS 積分之收據獲取退款,ELEMENTS 圓方保留權利從會員帳戶中扣除相應積分。此外,會員必須退還已兌換之獎賞或禮品,或就任何已參與之獎賞活動支付 ELEMENTS 圓方釐定之適當費用。

(4.2.5) 用作購物之 ELEMENTS 圓方禮券面值,不可用作累積消費以賺取積分/兌換獎賞。

(4.2.6) 每張商戶列印之收據只可登記一次,用作累積 ELEMENTS 積分或兌換 ELEMENTS 圓方禮券。交易一經成功提交,不可更改。只有與 ELEMENTS CLUB 登記會員姓名相同之收據及相應付款存根(如適用),方獲接納作積分登記或獎賞兌換。

(4.2.7) ELEMENTS 圓方職員有權要求會員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與電子付款存根相符之付款收據或交易記錄(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或易辦事存根副頁),以及任何其他相關資料,以作核實及確認有關交易。

(4.2.8) ELEMENTS 圓方保留權利記錄及掃描合資格收據及相應電子付款存根,以供內部參考及核實。

(4.2.9) 只有機印收據及相應電子付款存根方獲接納為賺取 ELEMENTS 積分之有效收據。該等收據必須清晰顯示合資格商戶名稱、商鋪地址、發票號碼、交易日期、交易金額、付款詳情及所購產品或服務項目。機印收據上顯示之合資格商戶名稱及商鋪地址必須與相應付款存根(如適用)上顯示者相符。於戲院消費,會員必須出示正本電影票及相應付款存根方可賺取 ELEMENTS 積分。所有遭損毀、塗改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之收據將被視作無效。

(4.2.10) 如收據金額超過港幣 100,000 元,會員必須親臨獎賞換領處登記。

(4.2.11) 每次登記只可上傳單一交易之一張收據及一張相應電子付款存根(如適用)。包含多張收據或多張來自不同交易之電子付款存根之提交概不接受。

(4.2.12) 系統服務或因應用程式更新、維護或任何其他原因而暫停。在此期間,會員可前往獎賞換領處登記合資格消費。

(4.2.13) 若 ELEMENTS 圓方懷疑任何交易屬欺詐或不當,包括但不限於試圖為他人之交易登記 ELEMENTS 積分,ELEMENTS 圓方保留權利暫緩發放或不予計算由此賺取之 ELEMENTS 積分。在此情況下,會籍或會被暫停參與所有本計劃活動以作審核,直至另行通知。

(4.2.14) ELEMENTS 圓方全權保留權利隨時更改 ELEMENTS 積分之發放基準(包括獎賞積分數量),而無須事先通知。

(4.2.15) ELEMENTS 積分不設現金價值,不可兌換現金。ELEMENTS 積分不可出售、購買、轉讓或過戶,惟本文條款另有明確規定或 ELEMENTS 圓方全權酌情於特別計劃中允許者除外。

(4.2.16) 會員可於 ELEMENTS APP 內查閱已登記及累積之 ELEMENTS 積分。ELEMENTS 圓方保留權利延遲或押後存入或扣除 ELEMENTS 積分。除非有明顯錯誤,否則 ELEMENTS APP 內顯示之 ELEMENTS 積分將具約束力及決定性。

(4.3) 積分扣除

ELEMENTS 圓方可全權決定從會員剩餘之 ELEMENTS 積分中扣除:

(4.3.1) 任何被懷疑屬可疑或欺詐性記錄或由會員賺取之 ELEMENTS 積分;

(4.3.2) 任何錯誤記錄之 ELEMENTS 積分;及

(4.3.3) 任何與已取消交易相關之 ELEMENTS 積分。

 

5 - 獎賞兌換

(5.1) 會員可根據現行優惠或計劃,兌換未逾期之 ELEMENTS 積分以換取獎賞。ELEMENTS 積分將按先存入先使用之原則使用。獎賞兌換須視乎會員是否有足夠 ELEMENTS 積分及貨源供應情況,並以先到先得為準。

(5.1.1) 以 ELEMENTS 積分兌換之實體禮品獎賞(不論於 ELEMENTS APP 或任何其他媒介展示)均按「現狀」提供,不附帶任何產品責任或任何形式之保證,包括適銷性、不侵犯知識產權或特定用途適用性之保證。ELEMENTS 圓方不對該等獎賞之使用、有效性、準確性、可靠性或使用結果,或 ELEMENTS APP 上或與 ELEMENTS APP 連結之任何網站上的資料作出任何保證或陳述。在任何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疏忽、遺漏或失責),ELEMENTS 圓方均無須就因使用或無法使用獎賞而引致之任何直接、間接、特殊、附帶或相應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業務中斷或資訊或數據損失)承擔責任,即使 ELEMENTS 圓方或其代表已獲告知可能出現該等損害。

(5.2) 所有兌換必須於會員成功向 ELEMENTS CLUB 提交要求後進行,並須累積足夠 ELEMENTS 積分及獲 ELEMENTS 圓方最終批核。若 ELEMENTS 積分不足,兌換將不獲處理。

(5.3) ELEMENTS 圓方保留權利隨時更改此等條款及細則,以及兌換所需之 ELEMENTS 積分數量,而無須事先通知。

(5.4) 兌換為禮券(「禮券」)之獎賞須由會員於指定換領處領取。兌換為實體商品之獎賞須由會員向供應該等商品之商戶領取,詳情載於 ELEMENTS APP。

(5.4.1) 於 ELEMENTS APP 會員帳戶顯示之已兌換獎賞,如於獎賞換領/領取日期前未被領取或使用,將自動作廢,不設退換獎賞或積分。

(5.4.2) 會員須透過 ELEMENTS APP 兌換獎賞,已兌換之獎賞將存於 ELEMENTS APP 內,直至實體獎賞項目/實體禮品(「獎賞禮品」)被實際領取或使用,或直至所述之獎賞兌換/領取日期結束為止。

(5.5) 會員兌換之所有獎賞均不可兌換現金、撤銷或取消,亦不設現金退款。

(5.6) 禮券不可兌換現金。其使用亦須受供應商戶訂明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5.7) 對於本計劃下可兌換而非由 ELEMENTS 圓方發出或提供之禮券、商品、產品及服務,ELEMENTS CLUB 並非該等物品之供應商,且對此概不負責。

(5.8) 獎賞必須於 ELEMENTS CLUB 發出之換領通知書上指定之日期或之前領取。會員因任何理由未能遵辦,將導致獎賞自動作廢。為免生疑問,即使用作兌換獎賞之 ELEMENTS 積分將不獲退還或存回會員帳戶,即使獎賞未被領取,或就禮券而言,因會員自身過失(例如向 ELEMENTS 圓方提供錯誤聯絡資料)而導致換領通知書未能送達。

(5.9) 會員於領取獎賞禮品時,應檢查禮品狀態。如屬禮券,若資料有誤,必須於領取後 7 天內退回 ELEMENTS CLUB。如屬損壞或有缺陷之獎賞禮品,會員必須將獎賞禮品連同原包裝於 (a) 收到獎賞禮品或 (b) 領取獎賞禮品(視何者適用)之日起計一 (1) 週內退回 ELEMENTS CLUB。

(5.9.1) ELEMENTS 圓方及 ELEMENTS CLUB 均不對獎賞禮品之狀況、操作或因使用獎賞禮品而引致之任何損壞、損失或人身傷害負責。所有關於已兌換獎賞之產品責任、保養或查詢應直接向原供應商或製造商提出。任何有關獎賞(包括品質或其他方面)之爭議應由會員與供應商或製造商解決。除 ELEMENTS 圓方可能就其自身產品提供之有限保證外,否則 ELEMENTS 圓方對任何產品保證問題或獎賞之品質或適用性不承擔責任,亦無義務解決該等爭議或對爭議本身負責。

(5.10) 所有獎賞供應量有限,並可能受兌換地點及時間限制。ELEMENTS CLUB保留權利,於該物品被兌換前,全權酌情隨時中止任何物品或替換為價值相若之類似物品,而無須事先通知。ELEMENTS CLUB 不保證任何獎賞禮品會持續供應。

(5.11) 如有任何關於兌換之查詢,會員應直接書面聯絡 ELEMENTS CLUB。

 

6 - ELEMENTS APP

(6.1) 每位會員可使用有效電郵地址及密碼登入 ELEMENTS APP。

(6.2) 會員可透過 ELEMENTS APP 登入其會員帳戶,該帳戶僅供會員本人使用。會員不得使用,或明知而允許任何其他人士使用該帳戶或相關服務、資訊及/或報告,以進行或涉及任何非法目的或活動。若會員知悉有此等使用,應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通知 ELEMENTS 圓方。

(6.2.1) 會員必須於營業時間內,透過 ELEMENTS APP於指定禮賓服務櫃位出示其電子會員卡以作查詢。

(6.3) ELEMENTS APP 允許會員存取其電子會員卡(下稱「電子會員卡」)及會員帳戶,以查閱 ELEMENTS 積分餘額並瀏覽最新兌換記錄。

(6.4) 會員應本着誠信原則,並盡合理努力及謹慎態度保管其電郵地址及密碼。會員在任何時候及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向任何他人披露其電郵地址或密碼。

(6.5) 會員須對電郵地址及/或密碼意外或未經授權向任何他人披露承擔全部責任,並須承擔電郵地址或密碼被未經授權人士使用或用於未經授權用途之風險。

(6.6) 一旦知悉或懷疑電郵地址及/或密碼已向任何未經授權人士披露,或服務遭未經授權使用,會員應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親身通知 ELEMENTS 圓方(ELEMENTS 圓方可要求會員書面確認所提供的任何細節)。在 ELEMENTS 圓方實際收到該通知前,會員須對未經授權人士或未經授權用途使用服務承擔全部責任。

(6.7) ELEMENTS 圓方將提供透過 ELEMENTS APP 收到指示之建議或確認。該等建議或確認應被視為於傳送後即時由會員接收,會員有責任檢查該等建議或確認。若會員未在通常所需時間內收到該等建議或確認,會員有責任向 ELEMENTS 圓方查詢。

(6.8) ELEMENTS APP 所提供的任何帳戶資料或獎賞兌換要求僅供參考。除非能證明資料確有錯誤,否則 ELEMENTS 圓方所記錄之帳戶資料及獎賞兌換要求將視為最終且具決定性。

(6.9) 會員於登記收據、兌換獎賞或進行任何相關操作時(如適用),應確保其流動裝置網絡連接穩定。

(6.10) ELEMENTS 圓方保留全部及最終權利及酌情權,以決定是否就任何可疑或無效收據(包括但不限於上傳照片不清晰、重複提交或現金交易等)向會員授予 ELEMENTS 積分。該等收據之處理時間或較正常情況為長。ELEMENTS 圓方亦保留權利,不時修訂會員透過 ELEMENTS APP 提交以賺取 ELEMENTS 積分之資料。如有任何爭議,ELEMENTS 圓方將擁有最終決定權。

 

7 - 知識產權

(7.1) ELEMENTS CLUB 傳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印刷品及 ELEMENTS APP)之組成部分,包括文字、圖像、標誌、設計及相片,均受香港及國際版權法保護。未經 ELEMENTS 圓方明確許可,不得複製或使用。

(7.2) 茲同意及確認,與該等標誌及/或圖像相關或從其使用產生之所有知識產權均歸 ELEMENTS 圓方所有。

 

8 - 資料私隱

(8.1) 會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乃運作 ELEMENTS CLUB及相關推廣活動所必需,包括但不限於發放獎賞及優惠。該等個人資料亦可能用於持續研究、計劃發展,以及向會員傳遞最新消息及資訊。若會員未能提供或更新所需資料,ELEMENTS CLUB可能無法向該會員提供會籍及相關優惠,並可能導致會籍被暫停。

(8.2) 所有資料均會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之私隱政策處理。資料或會傳送予第三方、供應商及參與任何聯合推廣之機構,以便進行推廣後勤工作(相關之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將於宣傳品展示)、向會員發放優惠,以及傳遞最新消息、資訊、廣告及宣傳資料。ELEMENTS CLUB之推廣活動及優惠亦可能透過短訊發送予會員。會員可選擇不接收與 ELEMENTS CLUB/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或未參與任何推廣之其他機構無關之通訊,只需剔選拒收選項。

(8.3) 會員有權根據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之私隱政策聲明,要求查閱及更正 ELEMENTS 圓方所持有之任何個人資料。處理此等要求或會收取行政費用。

(8.4) 會員有責任向 ELEMENTS CLUB 提供其最新及正確之資料(例如電郵地址)。若會員因未能通知 ELEMENTS CLUB 電郵地址變更而招致任何損失,ELEMENTS CLUB 概不負責。若會員更改電郵或電話號碼,必須透過 ELEMENTS APP 更新。任何過時資料可能導致喪失應享權益/優惠。

(8.5) 會員個人資料之收集及其使用受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之資料私隱聲明規管。

 

9 - 一般條款

(9.1) 會員提供之資料、於登記參與本計劃時收集之資料,或因會員兌換獎賞、購物及其他交易而產生之資料,將由 ELEMENTS 圓方用於管理本計劃、市場規劃、研究及其他相關市場推廣用途。ELEMENTS 圓方可將該等資料傳遞予其授權服務供應商,以作計劃管理、數據處理、兌換管理、分析及其他與本計劃相關之用途。會員接納並參與本計劃,即同意此等使用。

(9.2) 該等資料亦可能由 ELEMENTS 圓方用於向會員傳達最新消息及推廣資訊。會員有權隨時聯絡 ELEMENTS CLUB 或 ELEMENTS 圓方拒絕接收此等通訊。

(9.3) ELEMENTS 圓方保留權利,於其認為必要時隨時修訂或暫停本計劃或本文之條款及細則,而無須事先通知,亦無須給予任何理由。若 ELEMENTS 圓方決定取消、修訂或暫停本計劃或本文所述之條款及細則,ELEMENTS 圓方可(但無義務)以其認為適當之方式向會員發出預先通知。

(9.4) ELEMENTS 圓方未執行某項條款及細則,不構成 ELEMENTS 圓方放棄該條款及細則。

(9.5) ELEMENTS 圓方對因兌換獎賞而產生之任何申索、損失、成本、開支或任何性質之損害賠償概不負責。

(9.6) 涉及累積 ELEMENTS 積分或兌換獎賞之懷疑或實際欺詐及/或懷疑或實際濫用行為,可能導致累積之 ELEMENTS 積分即時作廢,以及終止會員參與本計劃之資格,且不影響 ELEMENTS 圓方可能擁有之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無論是普通法還是衡平法上的)。

(9.7) 所有關於本計劃資格、ELEMENTS 積分累積或獎賞兌換之問題或爭議,將由 ELEMENTS 圓方全權酌情決定。

(9.8) ELEMENTS CLUB 會籍及積分不可轉讓予其他會員。

(9.9) ELEMENTS 積分不足之獎賞兌換將不獲處理。

(9.10) 所有兌換之獎賞均不設試用期。

(9.11) ELEMENTS 圓方就本計劃一切事宜之決定為最終決定。

 

10 - 免責聲明

(10.1) ELEMENTS 圓方及其可能用於執行及管理本計劃之任何代理或承辦商(如有)均不保證或聲明(直接或間接):

(10.1.1) 參與及/或存取本計劃全部或部分、計劃材料、內容、資訊及/或其中所含功能將不中斷、及時、安全及無誤。

(10.1.2) 會員兌換之獎賞禮品質量將在任何方面符合會員之期望。ELEMENTS 圓方亦不對會員兌換之任何獎賞之適銷性、對會員目的之適用性或適用用途作出任何保證或聲明。

(10.2) 透過互聯網下載或 以其他方式獲取之任何材料均由會員自行決定及承擔風險。會員亦須對其電腦系統因下載而遭受之任何損壞或數據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10.3) 責任限制:在不影響前述條文之原則下,會員明確理解及同意,ELEMENTS 圓方及其代理概不負責 (a) 因會員登記參與本計劃、使用本計劃、兌換獎賞及使用獎賞禮品而產生之任何損失、成本及損害賠償; (b) 任何間接、附帶、特殊、相應或懲罰性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利潤、商譽、數據或其他無形損失之損害賠償,即使 ELEMENTS 圓方及其合作夥伴已獲告知可能因會員參與本計劃及/或其兌換和使用獎賞而產生該等損害賠償。

(10.4) 通知:向會員發出之通知可透過電郵或電話進行。ELEMENTS APP 亦可能透過向會員顯示通知或通知連結,一般性地就條款及細則之變更或其他事宜發出通知。

(10.5) 管轄法律:本文列出之條款及細則須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就本段而言,「人士」指按情況屬自然人或法人實體(不論是否具有獨立法律地位)。

(10.6) ELEMENTS 圓方保留權利隨時修訂條款及細則,而無須事先通知。

(10.7) 如有任何因本計劃產生之爭議,ELEMENTS 圓方之決定為最終決定。

(10.8) 如條款及細則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應以 ELEMENTS 圓方網站公布之英文版本為準。

 

最新更新於 2025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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