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8/2010
萬分獎賞,千載難逢!
雙倍ELEMENTS積分大派送!

獎賞1
由2010年8月27日至9月23日於ELEMENTS圓方消費,除正常消費積分外更可享雙倍積分獎賞!

獎賞2
達以下消費額,除正常積分外即獲贈額外10,000分,換取豐富獎賞!
[9月份消費額] – [8月份消費額] ≥ HK$10,000
è獲額外10,000積分

雙倍積分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2010年8月27日至2010年9月23日(以交易日期為準) 。
  2. 凡於2010年8月及9月份加入之新會員,有效推廣期為成功登記會藉當日起計算,至2010年9月23日止。
  3. 會員必須到ELEMENTS CLUB會員專區(設於金區二樓)登記有效之電腦單據正本,方可賺取ELEMENTS 積分;任何影印副本或手寫單據、信用咭及易辦事收據存根,恕不接受。
  4. 會員額外所獲之ELEMENTS積分獎賞將會於2010年10月10日前存入其戶口内。
  5. 獎賞之ELEMENTS積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轉讓給其他人或戶口內。
  6. 如有任何爭議,ELEMENTS圓方保留有關優惠之最終決定權。
  7.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如有任何差異,均以英文版本為準。

10,000積分獎賞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2010年8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以交易日期為準) 。
  2. 每位會員於推廣期內最多可獲額外10,000 ELEMENTS積分獎賞。
  3. 凡於2010年9月份加入之新會員不能參加此推廣計劃。
  4. 會員必須到ELEMENTS CLUB會員專區(設於金區二樓)登記有效之電腦單據正本,方可賺取ELEMENTS 積分;任何影印副本或手寫單據、信用咭及易辦事收據存根,恕不接受。
  5. 會員額外所獲之ELEMENTS積分獎賞將於2010年11月份存入其戶口内。
  6. 獎賞之ELEMENTS積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轉讓給其他人。
  7. 如有任何爭議,ELEMENTS圓方保留有關優惠之最終決定權。
  8.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如有任何差異,均以英文版本為準。


由2010年8月30日至9月19日,ELEMENTS CLUB會員於指定推廣期作任何惠顧,即可尊享以下優惠:


推廣日期

尊享優惠

2010年8月30日至9月5日

尊享美白緊緻面部護理。完成服務後,可獲贈
基本護膚試用套裝(3件)。

2010年9月6日至9月12日

凡惠顧任何主菜,尊享免費甜品乙客(價值:HK$78)。

2010年9月13日至9月19日

尊享免費塗甲油服務乙次

 

條款及細則:

  1. 禮品換領處設於金區2樓 (中午12時正至晚上10時正)。
  2. 換領數量有限,憑有效單據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3. 每位會員每星期只限換領禮品乙次及乙份。
  4. 換領時必須出示即日有效之電腦單據正本;如消費滿HK$100,必須同時出示相關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信用卡或易辦事單據正本),現金及八達通付款恕不接受。
  5. ELEMENTS圓方有權複印會員之消費單及相關的電子貨幣存根作內部參考用途。
  6. 每張有效單據及每次捐款只可換領禮品乙份;不能與其他推廣活動及優惠同時使用。
  7. 凡已於ELEMENTS圓方換領禮品之正式單據均不可退回款項。
  8. 本換領活動恕不接受東亞銀行、Essentia Healthcare Solutions (Medical & Dental Clinic) 或過境巴士站之單據。此外所有會籍費用、於任何商戶購買現金券/禮券/禮品卡或任何增值之單據恕不接受。任何單據之影印副本或手寫單據不能作換領禮品之用。
  9. 所有換領之禮品恕不兌換作現金或換成其他禮品及不設退換。
  10. ELEMENTS圓方內所有商戶員工不得參與換領及換購活動,以示公允。
  11. 會員明白及接納換領之禮品並非由ELEMENTS圓方提供。因此,ELEMENTS圓方對有關產品(包括但不只限於其質素)毋須負上任何法律上的責任。
  12. 如有任何爭議,ELEMENTS圓方保留有關優惠之最終決定權。
  13.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如有任何差異,均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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